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教综治办函[2022]10号)及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保证在建项目的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及施工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各施工及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并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假期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安全责任人,从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责任,层层落实,切实抓好假期学校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谐。
二、开展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寒假前,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集体活动和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对施工人员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方面的教育,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火防盗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有安全施工预防处置应急预案,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教育文件资料于2023年1月5日前交校建处项目负责人处。
三、组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施工及监理单位要认真组织安全检查,把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品、水电气设施等作为检查重点,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寒假前,施工及监理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部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节假日安全。安全检查资料(含整改通知、整改结果及现场照片)于2023年1月5日前交校建处项目负责人处。
四、加强节假日值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各施工及监理单位要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地方张贴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并上报监理及建设方。发生安全保卫事故时,应及时通知建设方和学校保卫处,在单位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特此通知。
三峡大学校园规划与建设处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