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是我校促进学科发展、改善教学科研条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资金来源。为了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充分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作用,突出绩效导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1、2018年项目申报范围必须结合“十三五”事业规划、学校2018年度重点工作、“双一流”建设任务、学校教学科研条件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现实需求,与学校当前紧迫任务紧密衔接。
2、2018年申报项目原则上从2017~2019年项目建设规划中遴选。
3、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文本的质量,请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所属单位做好项目申报方案及绩效目标编制。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2018年工作重点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具体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的通知进行。
4、各归口管理部门积极做好新项目的储备及遴选工作,凡拟入项目库的项目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后,由归口管理部门提交发展规划处。
二、2017年项目绩效评估工作安排
根据《三峡大学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三峡大发〔2017〕22号),学校将对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估工作。项目绩效评估的主要内容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成效。具体安排如下:
1、学校将于10-11月完成2017年项目绩效考核。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所属单位提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项目总结报告及支撑材料至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含项目执行与管理情况、项目采购与招标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成果收益及存在的问题等。
2、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小组对项目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小组由归口管理部门、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审计处、实验室与资产处、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及有关专家组成。考核结果作为项目绩效考核奖惩依据及所属单位申报年度项目的参考。
特此通知。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8.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