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研究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研究制定校园建设规划;
三、负责学校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专项资金申报、日元贷款等工作的统筹协调;
四、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立项及建设工作(不含招标工作);
五、负责学校土地征用工作,代表学校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与协调;
六、负责学校房屋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的计划、实施(不含招标工作);
七、代表学校对后勤保障工作进行指导、监管、考核与服务。
八、负责学校对外合作重大项目的统筹协调工作。
九、统筹协调宜昌市支持三峡大学建议发展工作。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